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健, 福州融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闽0111民初6752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健:本院受理(2021)闽0111民初6752号原告福州融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人民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