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虹,林晓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闽0111民初691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晓杉: 本院受理(2021)闽0111民初6912号原告林虹与被告林晓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人民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