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松松,周英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81民初486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英歌:本院受理原告陈松松与被告周英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81民初48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