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亮,沈洪程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505民初326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内容
沈洪程:本院受理原告林亮与被告沈洪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505民初3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沈洪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林亮借款84500元及利息(自2021年10月13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3.7%计算)。案件受理费2162元,由被告沈洪程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埔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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