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守滔,黄琴, 北京鑫农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21民初451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守滔、黄琴: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鑫农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守滔、黄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闽0121民初451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