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信斌,陈敏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敏:本院受理原告吴信斌与被告陈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