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莆田市大丰诚针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莆田市大丰诚针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莆田市大丰诚针织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审判庭(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北磨振兴路268号城厢区快处中心二楼)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