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惠强,李新育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新育: 本院受理原告陈惠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