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岳,张超,钦向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张岳诉被告张超、钦向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