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汝佳,王一婷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法院
内容
王一婷(公民身份证号码:3507221989****5746):本院受理原告陈汝佳与被告王一婷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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