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云艳,刘涛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涛:本院受理原告朱云艳与被告刘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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