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军成,王强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强(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范军成与被告王强追偿权纠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30000元,违约金18000元,利息2年11560元,共计5956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鲖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