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闫化强,马云飞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
内容
马云飞:本院受理原告闫化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3-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