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军,王晓岩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晓岩:本院受理胡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天上午9时00分在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