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薛文利,沈阳沈龙瓷业有限公司, 法库县人民政府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01行初333号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沈龙瓷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薛文利诉被告法库县人民政府土地收回一案,你为本案第三人,本院于2021年10月14日作出(2021)辽01行初333号行政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现原告提出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