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04执2901号之二,(2021)桂0304执290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超: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张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桂0304执290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张超名下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鲁山路76号华利小区北侧住宅楼3单元4层01号房屋。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304执2901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国家税务总局临桂区税务局询价结果(参考价362195.2元,一拍362195.2元起拍,二拍289756元起拍,如有必要,变卖为289756元)。本院将在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张超名下不动产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如无必要,本案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