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贺州市平桂区麦克斯娱乐酒吧 ,钟山县富明五金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1103民初17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贺州市平桂区麦克斯娱乐酒吧:本院受理钟山县富明五金店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桂1103民初171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广西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五个”严禁监督卡、随案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望高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