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怀余,林涛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内容
(林涛):本院受理原告李怀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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