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邢庆雯,吴谋欢,乐辉球, 凯里东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大地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黔2601执异15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乐辉球、吴谋欢:本院受理的(2022)黔2601执异15号申请执行人邢庆雯与被申请人凯里东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大地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谋欢、乐辉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于2022年1月21日作出裁定。现邢庆雯提出复议。请求事项:申请撤销凯里市人民法院(2022)黔2601执异15号执行异议裁定,重审确认申请人是凯里市迎宾大道20号大地春城3栋11楼1105号房屋的拍卖中的优先购买权人及拍卖所得款项中包含的室内装修款22.7405万元的所有权人,并将该款项退还给申请人;或撤销本次拍卖,退还所有拍卖款项给申请人。因你二人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邢庆雯复议申请书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