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黄燕,林国锦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法院
内容
林国锦:原告黄燕与林国锦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黄燕与林国锦离婚,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都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城郊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与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