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牛娃,马军孝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军孝:本院受理李牛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