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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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民终437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双桥联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丰硕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榆林市普华永道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神木市惠宝煤业有限公司、神木市杜德利五金机电经销部与被上诉人大同市通义祥物资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双桥联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欣运辉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五洲分公司、榆林市丰硕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榆林市普华永道实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宁民终437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民终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亲水北大街291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区一楼谈话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