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珺,莫臣君,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05民初7117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珺、莫臣君:本院受理(2021)桂0205民初7117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林珺、莫臣君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信用卡(卡号6227080701003648)利息、费用共计9152.84元(利息、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被告林珺、莫臣君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308元。案件受理费94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林珺、莫臣君负担。原告为本案所支出的公告费,可凭有效票据要求被告林珺、莫臣君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