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潘燕花,何孟莲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桂0204民初48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内容
何孟莲:本院受理原告潘燕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人送达本院(2022)桂0204民初48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举证通知书、审委会成员名单、诉讼当事人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请如下:1.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48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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