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宰维晶,兰明权,抚顺市双江工贸有限公司,原伟, 吉林新方位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4民终38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兰明权、原伟:本院受理上诉人宰维晶、吉林新方位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兰明权、抚顺市双江工贸有限公司、原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4民终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