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潘建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桂0304民初6135号
案由
信用卡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潘建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与被告潘建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桂0304民初6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