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凤鸣, 广西信发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1081民初13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凤鸣:本院受理原告广西信发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凤鸣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1081民初1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独任审判员及书记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及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09点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