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荣升,郭即藏,黄鑫宇,黄星悦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即藏:本院受理原告黄荣升与被告郭即藏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请求判决准予原告黄荣升与被告郭即藏离婚;二、判令儿子黄鑫宇、女儿黄星悦归原告抚养,被告支付给小孩每人每月各800元生活费直至小孩能独立生活止,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各承担一半。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