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锡波,周健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桂0502民初8160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周健:原告林锡波诉被告周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502民初816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证据、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申请审判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3: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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