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正清,龙东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龙东林:杨正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4日立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26日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