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明成,舒文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舒文勇:本院受理原告王明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7日上午10时在本院龙树中心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