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志云,焦艳, 贵阳馨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黔0181民初2440号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
内容
郑志云、焦艳:本院受理原告贵阳馨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志云、焦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181民初244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枫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