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10时在本院速裁法庭(2)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