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萍,韩广瑞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韩广瑞:本院受理原告杨萍诉被告韩广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借款50000元及利息;2、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借款30000元及利息。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