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文会,张妍,徐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妍(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徐文会诉你及徐伟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4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