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冯波,金志斌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内容
金志斌:本院受理冯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517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