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颜蓓蓓,苏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静:本院受理原告颜蓓蓓与被告苏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安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