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昆山,郑好,邹荣,杜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好:原告林昆山与被告郑好、邹荣、杜行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另行指定答辩期、举证期15日,定于2022年4月25日9时3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