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平龙,姚斌, 福建创翔蓬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闽0102民初1303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斌、福建创翔蓬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闽0102民初1303号原告李平龙与被告被告姚斌、福建创翔蓬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独任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开庭地点为本院(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8号)民一庭,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