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金明,方莉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内容
方莉:原告朱金明与被告方莉民间借贷纠纷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方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朱金明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月2日起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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