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建海,陈四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6民初1384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四强:本院受理原告叶建海与被告陈四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陈四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叶建海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自2020年10月31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6民初13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