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田俊家,宋健峰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闽0304民初969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宋健峰:本院受理原告田俊家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2022)闽0304民初96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黄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