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潇阳, 桂林市桂三宝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03民初4136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潇阳:本院受理原告桂林市桂三宝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李潇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303民初41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