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韦海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北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05民初8067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韦海龙:本院受理(2021)桂0205民初8067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北支行与被告韦海龙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告知书、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韦海龙偿还原告卡号为6259960034046664的信用卡透支本金14219.06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被告韦海龙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000元。案件受理费2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韦海龙负担。原告为本案所支出的公告费,可凭有效票据要求被告韦海龙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