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磊, 金华市华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辽0181民初101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磊: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华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磊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81民初1013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民屯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