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通武,孙通文,于兴东,李春香,王跃南,耿文杰, 营口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营口远东科技有限公司 ,营口鑫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营口市天悦服装洗水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803民初1195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营口鑫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口远东科技有限公司、营口市天悦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孙通武、孙通文、于兴东、李春香、王跃南、耿文杰:本院受理原告营口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803民初1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