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赢创网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锦州赢创网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