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悦坤,王国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0421民初442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国峰:孙悦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421民初4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乌兰哈达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乌兰哈达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