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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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19)宁01民初246号
案由
票据纠纷
公告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昆山健利隆贸易有限公司、盐城瑞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济南运启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林拓经贸有限公司、济南米酷云商商贸有限公司、张家港优意达贸易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博纳百货商行、张家港市怡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信阳晨昊电器有限公司、信阳市多福电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鼎臻贸易有限公司、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萧光家具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尚森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鑫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百思美互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北儒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鸿盛易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大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你公司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系列案件,因你公司未履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01民初246号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1)宁01执441号、444号、446号、449号、453号、454号、455号、456号、457号、458号、459号、460号、461号、463号、467号、468号、469号等相关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责令你于公告期满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刊登日期
202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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