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薛青平,郭思德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晋0882民初25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人民法院
内容
郭思德:本院受理原告薛青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晋0882民初258号案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讼请求为: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50000元整;二、从应还款之日2020年元月一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